安徽合肥市一院保安公司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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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中标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WH**CG****FW****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开标日期: ****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安徽******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号建材大楼 中标金额: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 刘玉宝、苗家明、张支月、杜长才、宋勇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吉和北路**号 联系人:刘海珍 联系方式:***********招标机构名称:安徽省****** 地址: 无为县无城中江花园*幢***室项目负责人: 黄工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 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 收费金额: *****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C*座*** ,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业绩及其他业绩公示安徽******:(*)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集团保安及外包服务项目,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金额:*******元,(*)安徽大学安保服务,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金额:*******.**元。无效投标芜湖******:人员工资报价低于芜湖市最低工资及五险标准,项目经理未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安徽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