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永春县新鸿发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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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永春县新鸿发加油站在永春县组织召开永春县新鸿发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福******(检测单位)及应邀的*名专家,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及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介绍,经审议形成如下意见: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永春县新鸿发加油站位于永春县东平镇鸿安村长厅桥边,主要从事汽油、柴油销售。加油站占地面积****.**m*,年生产时间***天,每天**小时,本站设有*个埋地卧式油罐。*个**m*柴油罐、*个**m***#汽油罐、*个**m*** #汽油罐,油罐总容积为***m*,为二级加油站,实际年销售柴油****吨、汽油***吨。(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加油站于****年*月**日委托泉州******《永春县新鸿发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同年*月**日通过永春县环保局审批,审批编号为:永环审[****]报告**号,项目于****年*月开工建设,****年*月投入运行。(三)投资情况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永春县新鸿发加油站及配套环保设施。二、工程变动情况对照原环评建设内容,其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项目站场不进行冲洗,利用扫帚清扫地面,无冲洗废水产生。加油站若有汽油泄露均采用吸油毡吸收,因此不产生生产废水,隔油池收集的一般是来自截油沟收集的雨水,比较洁净。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没有直接排入水体。因此本次验收监测,不对项目污水进行监测。(二)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加油、储存、卸油过程中油品挥发产生的油气,主要以无组织形式对外排放,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统计。项目配套油气回收系统对加油、卸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处理。(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加油机和外来加油汽车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加油机产生的噪声较小,外来加油汽车产生的噪声较大。产生的噪声自然衰减。(四)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验收监测期间,加油站正常运行。根据福******检测报告(闽海峡环检[****]第A*****号)和厦******检测报告(报告编号EDD**H******),验收监测结果如下:(一)废水: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春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本次验收未对废水进行监测。 (二)废气:根据****年**月*日厦******检测报告(报告编号EDD**H******)监测结论,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所检项目(系统密闭性、液阻、加油枪气液比)均符合GB*****-****《加油站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要求。根据现场勘查,卸油、储存、加油作业等过程挥发的油气呈无组织排放。因此本次验收仅对场界上风向及场界下风向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mg/m*),能够达标排放。(三)厂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加油站昼、夜场界噪声排放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中*类区标准的规定。(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五)总量控制: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属于生活源,不纳入总量控制管理。五、验收结论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六、后续要求(一)废气处理设施应做好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保证正常运行,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二)对储油系统及管道定期进行检查和保护,定期检查加油机内各油管、油泵及流量计,确保正常运行无渗油情形。确保应急物资配备,加强应急演练。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 永春县新鸿发加油站联系人:戴路生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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