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民族大道修复整治项目-沿线美化亮化工程二期2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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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民族大道修复整治项目-沿线美化亮化工程二期*标 招标类别 施工类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结构类型及规模 对民族大道(三岸收费站--邕江畅游阁)沿线的**组楼宇**栋建筑及民族广场南广场进行亮化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亮化提升改造工程。本工程共分为三个标段进行施工,其中,*标段建设范围包括边防警官公寓、中鼎.万象东方、德瑞大厦、财富国际广场、新新家园、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楼、绿城画卷、南宁市社会应急联动中心、南宁市信息化大楼,共*个亮化单位。 开标时间 ****年**月**日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截止时间 ****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 项目经理 吴志成 安全员 徐宗舟; 投标报价 *******.***** 元 工期 ** 日历天 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 项目经理 郭经智 安全员 叶净红; 投标报价 *******.***** 元 工期 **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王****** 项目经理 陆静 安全员 陈昭彦; 投标报价 *******.***** 元 工期 **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 广西南宁****** 刘旋 (联系电话:****-****** )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