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关于取消“漳州市东环城路及其接线工程A3合同段施工监理”中标人资格和重新招标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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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东环城路及其接线工程A*合同段施工监理招标项目依法于****年*月*日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经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后,四川******作为中标人于****年*月**日领取了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按照漳州市东环城路及其接线工程A*合同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之要求:“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 * 日历天内,中标人应凭本项目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的缴款凭证到招标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提交事后备案资料;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日历天内,应派代表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地点与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历天内且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单位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以上*个时间节点,中标人均须按要求履行相关事宜,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依次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若有)或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然截止本公示发布之日,中标人四川******仍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相关事宜。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之规定,取消四川******中标人资格;同时招标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决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重新招标。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招 标 人:漳******招标代理机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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