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姚安县城南片区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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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资源土告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姚安县人民政府、楚雄州国土资源局批准,受姚安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将位于姚安县城南片区,宗地编号YACR****-**号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宗地面积约(㎡)宗地位置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年)规划设计条件参考起拍价单价 (元/㎡)增价幅度(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YACR****-**号*****.**姚安县城南片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米***.******.***.**具体规划指标详见: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楚雄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编号:姚规出让[****]**号)二、拍卖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报名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不休)
(三)拍卖时间:****年*月**日**:**时
(四)拍卖地点: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室
(五)展示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
(六)展示地点: 地块所在地
(七)报名地点: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及有关要求
(一)凡满足拍卖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有意竞买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到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二)竞得人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日内(即****年*月*日前),必须与姚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即****年*月**日前)必须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三)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月内(即****年**月**日前)必须开工建设,并保证全部投资建设周期不超过*年,否则政府将无偿收回该土地,竞得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年*月**日**:**时前(以银行到账凭证为准)到达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拒收现金或现金转账)。账户名称: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保证金专户;银行账号:****************;开户行:姚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五)参加竞买者(个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各一份,(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相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相关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可于报名期间到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款人与申请人、竞得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到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报名保证金收据 (开具保证金收据时,需提供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进账单上注明竞买地块宗地编号,不按规定填写的中心予以拒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在****年*月**日上午*:**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等额地价款,未竞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六)竞得人受让成交后的建设必须符合城镇建设规划。
(七)其他: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宗地相关拍卖出让文件(详细资料备索)。
(八)联系单位、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地址: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
咨询电话:****-*******(周女士),****-*******(张女士),****-*******(普女士)
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