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关于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两处交通信号灯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西安******受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两处交通信号灯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两处交通信号灯系统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RJZB****-ZC-***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人名称: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地 址:蓝田县蓝水路中段联 系 人:张警官联系方式:***-********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号信息港大厦 联系方式:***-******** 六、采购内容和要求:本项目拟采购交通信号灯系统。采购范围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信号灯系统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用途:交通管制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蓝田县域内)采购预算:******.**元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九、公开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 *、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号信息港大厦*楼招标三部。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另作说明。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号信息港大厦***会议室。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董兴卓 李文亮联系方式(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