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房山区广播电视中心全媒体演播厅高清改造政府采购项目(第三包)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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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房山区广播电视中心全媒体演播厅高清改造政府采购项目(第三包)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项目名称:房山区广播电视中心全媒体演播厅高清改造政府采购项目(第三包)项目编号:FSCG****[**]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建波 窦海鹏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广播电视中心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号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号(房山区发改委*层***采购部)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号(房山区发改委*层***采购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免费领取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有效资信证明;*.申请人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申请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函;*.申请人信用记录声明;*.投标保证金;**.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提供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供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须提供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要求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协议(申请人为联合体的须提供);备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为两方组成,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注:如出现此条款中情况,资格审核时按无效申请人处理。*、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条款。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四、审查标准、方法:合格制;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五、资格审查日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号(房山区发改委***)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具体详见附件七、其它补充事宜: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不能领取时,必须出具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领取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均须提供*.*。公告期限:*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