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关于嘉善高级中学食堂炉灶设备的更正公告[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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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投标单位: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现就“嘉善高级中学食堂炉灶设备”采购文件(编号:JXZX(S)-****-G**)有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一、项目名称:嘉善高级中学食堂炉灶设备二、原采购公告日期:****年*月**日三、更正内容:*、采购文件P**-**页评标办法“商务资信分”中“售后服务保障、服务网点、成功案例及业绩”现改为:评分标准及分值售后服务保障(*分)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且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小时内到现场维修的,得*分;投标人未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或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小时内无响应的不得分。根据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其它优惠条件情况,得*-*分。本项目质保期至少为二年,投标人承诺延长质保期至三年的加*分。服务网点(*分)凡投标单位注册在浙江省范围内******的得*.*分,注册在嘉兴市范围内******的得*分。(须提供工商注册营业执照,未提供不得分)成功案例及业绩(**分)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追溯*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本项目预算金额的同类项目,每个得*分,本项最高得**分。(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和验收合格证明(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采购文件最后一页“自评分表”中的分值作相应调整。*、开标、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下午**时**分,开标、投标地点不变。四、除上述更正内容外,未涉及部分均按原招标文件要求。五、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建新工******,联系人:金丽姗,联系电话:****-********,传真:****-********;地址: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乔克国贸中心*-****室。嘉善高级中学嘉兴市建新工**********年*月*日附件信息:嘉善高级中学食堂炉灶设备更正公告.d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