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自行采购)鹤城山口组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猪肉)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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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采购法及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受青田县职业技术学校等**个学校的委托,现就鹤城山口组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猪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委托采购三.招标项目概况: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估(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备注*鹤城山口组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猪肉)采购项目*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两年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以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持有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地址: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cn/cgtb/)。*.采购文件编制成本费:***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交纳给采购代理机构。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七.投标地址:青田县职业技术学校行政楼*楼会议室八.开标时间:****年*月**日**时九.开标地址:青田县职业技术学校行政楼*楼会议室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元交付方式:电汇、银行转帐、现金汇款等形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有效后开具收据为准。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点止(时间以银行回执单为准)。户名:浙江大兴******青田分公司账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田支行十一.其他事项*、本标段的商品投标价必须包含送货到学校仓库的运费。*、上述商品的投标价包括材料费、工人工资、运费、食品安全责任险、意外险、税金、采购代理费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费用。*、招标方与投标方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本文件内容由鹤城山口组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猪肉)采购项目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兴******项目联系人:蒋晓珍 联系电话:****-*******传真:****-*******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彩石巷*幢*单元***室*、采购人名称:青田县职业技术学校等**个学校联系人:季老师联系电话****-*******地址:青田县职业技术学校青田县职业技术学校等**个学校浙江大兴**********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