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合国土资公告[2018]34号)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FD**-**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肥东经开区包公大道与护城路交口东南角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起始价: 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亿元人民币。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楼***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楼***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http://***.******.***/hy登录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年*月**日至****年*月**日,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后,携带报名地块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楼***室进行资格预审。在报名时须提交《网上交易承诺书》
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国土部门提交书面承诺。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同步修建*座**班幼儿园。
要求竞得人同步修建配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单独用地的,要明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具体要求;不单独用地的,要明确建筑面积和具体要求。同步修建的配套建设项目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要无偿移交肥东县政府,不动产产权直接登记至肥东县政府指定单位,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竞得人须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号)文件要求,在签订出让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竞得人办理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年**月**日前的同品质、同类型项目最高明码标价备案价格。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号),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合肥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