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道真县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工程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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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县****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工程中标公示工程项目名称道真县****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工程招标人道真自治县水务局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开标地点道真自治县水务局*号会议室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项目经理叶斌报价(万元)大写:壹佰贰拾伍万陆仟捌佰园整(¥:*******.**元)工期(日历天)***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项目经理杨通理报价(万元)大写:壹佰贰拾伍万玖仟玖佰园整(¥:*******.**元)工期(日历天)***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杨成章报价(万元)大写:壹佰贰拾伍万玖仟捌佰园整(¥:*******.**元)工期(日历天)***公示期****年* 月**日至 **** 年*月**日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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