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州市2017年教育基础扶贫开发建设项目(响水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勘察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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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盘州市****年教育基础扶贫开发建设项目(响水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勘察招 标 人贵州聚道******招标代理******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延伸段(贵州聚道********楼会议室)公 示 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一中标候选人名******项目负责人郑洪流报价综合固定单价**.**元/米(水、电接入点由甲方提供,水、电费用由勘察单位承担)勘察工期**日历天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兵器工业北******项目负责人裴志广报价综合固定单价**.**元/米(水、电接入点由甲方提供,水、电费用由勘察单位承担)勘察工期**日历天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微水文工程勘察研究院项目负责人何家明报价综合固定单价**.**元/米(水、电接入点由甲方提供,水、电费用由勘察单位承担)勘察工期**日历天 公 示 说 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性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