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天柱县2018年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天柱县2018年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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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年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更正公告一、项目名称:天柱县****年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 二、原项目名称:天柱县****年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 三、项目编号: GZJC[****]-**** 四、项目序列号: GZJC[****]-**** 五、项目联系人:龙施俊 六、项目联系电话: ****-******* 七、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八、首次公告日期: ****年** 月**日 九、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一)本采购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和“采购项目工作内容***.******.***.”的内容现澄清说明如下:*.本次招标内容为采购“天柱县****年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项目服务主体单位。*.承接主体服务内容: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认服务单位,由承接主体服务单位负责本完成项目所涉及全部资金筹集的融资贷款、完成该项目立项之后的前期工作及征收拆迁补偿工作、房屋安置工作等一系列建设工作。(二)本采购项目原招标文件中“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内容现澄清更正如下: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指建设服务期,建设服务期为*年且不超过*年;建设服务期内应完成以下二项工作内容:(*)须在****年**月底前完成项目**万㎡的征收拆迁补偿工作,(*)****年**月底前完成项目住户安置工作和建设工作等一系列建设服务工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三)本采购项目原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内容现澄清说明如下:付款方式:中标服务单位完成该项目立项之后的前期工作及征地(房)、拆迁、补偿、项目建设、住户安置等一系列服务工作内容,采购人根据工作进度所需经费逐年纳入财政预算。拟分**年进行支付(具体时间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十、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不延期 十一、PPP项目:否十二、采购人单位名称:天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天柱县项目联系人:龙兵联系电话:****-*******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温州大道*号凯里国际商贸城*栋*层***号项目联系人: 龙施俊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贵州**********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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