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绥化市北林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018年度)施工绥化市北林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018年度)工程第三标段第2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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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北林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年度)工程
招标文件澄清*
至:各投标单位
一、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为:绥化市水务局;受理投诉单位现澄清为:绥化市北林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管理处 电 话:****-*******;
二、本项目四标段至六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现澄清为从事灌溉设备生产业务五年以上(******成立时间为准);
三、本项目五标段至六标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踏勘现场澄清为:开具踏勘现场确认单时间: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现场后,于****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到绥化市北林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管理处(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北二西路**号,联系人:刘子峰,联系电话:***********),开具踏勘现场确认单,踏勘费用投标单位自理。潜在投标人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产品检测报告、近五年(****年*月*日至今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不少于三项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及网页版中标公示截图为准)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需查询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需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踏勘现场需携带上述全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逾期或未按规定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文件澄清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
绥化市北林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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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