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审批管理系统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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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审批管理系统配套的采购公告北京******受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审批管理系统配套项目(项目编号:LNZC***********)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包号设备名称**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审批管理系统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个合同包。二、项目预算人民币*******元。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 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维修技术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鞍山市千山中路***号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本,售后不退。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还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缴款凭证。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北京******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地 址:鞍山市千山中路**号项目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地 址:鞍山市千山中路***号项目联系人:闵君怡联系电话:****-*******传 真:开 户 行:账户名称:账 号:邮箱地址: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