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数据融合管理平台项目废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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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对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数据融合管理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数据融合管理平台项目;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序号采购内容单位数量服务周期交货地点*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数据融合管理平台(含应用支撑相关软件,按照平台建设需求配置,*年内需免费升级扩容)项*本项目建设周期为*个月,要求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平台上线正常运行,经甲方确认后,可申请项目初验,项目初验通过*个月后,具备项目竣工验收条件的,可申请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免费质保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免费质保期内提供不少于*人免费驻场运维服务。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郑州市花园路***号)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日期:****年*月*日四、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评标室(郑州市农业路**号投资大厦A座)。评标专家:朱军、管莉、陈元熙、黄海江、郑岩五、废标原因: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人不足*家,本项目废标。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单位: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郑州市花园路***号联系人:安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北***米路东中亨大厦*楼联系人:周女士电 话:****-******** 七、公示媒体及期限本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期限为*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月*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