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宜良县清远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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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宜良县清远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贵单位前来参加。*.*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宜良县清远片区。***.******.***服务内容:包括资金筹措、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项目进度管理等其他服务内容。***.******.***建设规模:本项目清远片区棚户区,区域规划面积**亩,其中棚户区占地**亩,涉及棚户区拆迁总户数***套(全部选择货币补偿安置,货币化安置比例为***%),拆迁面积*****.**㎡(其中:住宅拆迁面积*****.**,㎡底层住宅改铺面改造面积****.**㎡)。***.******.***项目总投资:*****.**万元。*.*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表(******成立时间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处在“信用中国”网站(***.******.***.cn)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