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自行采购)青田县温溪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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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青田县温溪高级中学委托,现就青田县温溪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委托采购三.招标项目概况: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备注*青田县温溪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年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符合以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具备相关业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供应商须具有餐饮资质。*、****年*月*日起在浙江省内承包并亲自经营(含托管经营)学校食堂不少于*年(完整的两个学期算作*年)。*、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学历和健康证。*、企业承包并亲自经营(含托管经营)学校期间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被校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针对本次所有投标业绩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地址: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cn/cgtb/)。*.采购文件编制成本费:***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交纳给采购代理机构。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七.投标地址:青田县温溪高级中学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八.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九.开标地址:青田县温溪高级中学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元交付方式:电汇、银行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有效后开具收据为准。户名:浙江大兴******青田分公司账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田支行十一.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青田县教育局投诉。*.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无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兴*******、 项目联系人:蒋晓珍 质疑联系人:徐阳倩联系电话:****-*******传真:****-*******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彩石巷*幢*单元***室*、采购人名称:青田县温溪高级中学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地址:青田县温溪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