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关于西安市新城区东方小学咸宁分校操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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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新城区东方小学咸宁分校操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西安市新城区东方小学咸宁分校操场改造项目已于****年*月*日进行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年*月*日书面确认的“成交复函”,现将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新城区东方小学咸宁分校操场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SN-QC-GC-****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新城区东方小学咸宁分校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咸宁东路***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号高科广场A****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操场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项目用途:校园建设 工期:**日历天 六、磋商结果信息: *、成交供应商:西安九****** *、成交总价:人民币陆拾伍万玖仟元整(¥***,***.**) *、地址:西安市大庆路陈家门甲字*号 *、联系人:李小利 *、联系电话:*********** 七、服务费收取标准和金额: *、服务费收取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中工程类收费标准。 *、收取金额 人民币陆仟伍佰玖拾元整 八、磋商小组人员:冯积奎 王虹 陈睿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戴杨 联系方式:***-******** 传真:***-********-*** 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 ****年*月*日 猜你喜欢更多西安招标采购信息**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