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8]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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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台土告字[****]*** 号经台州市人民政府台供地[****]****号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先租后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地块编号土地位置用地面积(㎡)出让面积(㎡)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挂牌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 金(万元)地上建筑总面积(m*)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台土告字[****]*** 号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聚海大道以西、用地边界线以南(DXQ***-****-**)**********工业用地≥*****.***%-**%不设上限,需符合机场净空限高要求≥*.*≤**%**年(其中租赁年限为*年,出让年限为租赁转出让后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规条[****]*****号,同时必须符合《关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产业导向及投资指导目录的批复》(台政函[****]**号)和《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产业导向及投资指导目录有关内容的通知》(台集发[****]**号)和《集聚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先租后让)用地履约协议》要求。二、该地块产业条件为:汽车制造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竞得人为集聚区东部新区外的,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个月内在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内按有关规定注册成立******或将原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到集聚区东部新区。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先租后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GTJY_ZJ/),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该地块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五、出让时间安排*.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年*月**日*:**,挂牌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cn)上公布。*、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服务电话:***-****-***;受理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号天堂软件园E幢*层。*、本次挂牌的地块在成交后竞得人除与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合同(租赁合同)》外,须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签订《集聚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先租后让)用地履约协议》并及时报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竞得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建设时间、投资强度、用途等使用土地。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改变用途、不得改变产业类别、不得抵押、转租和转让。本次挂牌地块的年租金为挂牌(拍卖)成交价除以土地使用权总年限的平均值。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合同(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全部租赁价款,竞买保证金可转作租金。本次挂牌的地块在租赁期内项目竣工投产且达到《集聚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先租后让)用地履约协议》约定的投资开发要求的,在租赁期满前*个月,由竞得人向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合同(出让合同)》,出让价款按挂牌(拍卖)成交价扣除已缴纳土地租金确定,出让年限为租赁转出让后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租赁期满,竞得人未达到建设、投资、税收等相关投资开发要求的,台州市人民政府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地面建(构)筑物按照《集聚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先租后让)用地履约协议》约定处置。*、咨询电话:(*)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集聚区分局:****--******** (*)台州市规划局:****-********(*)台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系统网络技术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特此公告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