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漯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五小工程”建设装修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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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受漯河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漯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五小工程”建设装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磋商、推荐,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漯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五小工程”建设装修项目*、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二、项目简要说明:*.*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内容;*.*工期:**日历天;*.*项目地址:本项目工程位于漯河市公安局;*.*采购预算:约**万人民币;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采购项目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四、谈判信息:*、谈判日期:****年**月**日*:**整(北京时间);*、谈判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小组名单:吴桂昌 杨春玲 尚英英五、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成交报价:******元地 址:林州市原康镇政府西院工 期:**日历天项目经理:张柯达质 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服务费按发改价格【****】***号文由供应商支付*****元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 购 人:漯河市公安局地址:漯河市黄河路联 系 人:倪主任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河南省******联系地址:漯河市工商联大厦*楼联 系 人:张先生联系电话:****-*******监督部门: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七、其他应说明事项:本公告的公告期为*个工作日,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感谢!河南省**********年**月**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