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隆林各族自治县国有金钟山林场2017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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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受隆林各族自治县国有金钟山林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隆林各族自治县国有金钟山林场****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国有金钟山林场****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二、项目编号:BSZC****-J*-*****-GXGC三、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首次公告媒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竞标公告。五、成交公告日期:****年*月**日(一个工作日)。六、评审时间:****年*月*日**:**分。评审地点: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号新环球投资大厦西塔(左塔)**层****-A评标小组成员名单:黄浏 麦进龙 韦绍兴 成交人:******,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柒万壹仟元整(¥******.**元),成交地址:隆林县新州镇迎宾路***号(林业大厦),项目完成时间:****年*月**日前完成。八、联系事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威 联系电话:***********招标人联系人:李显发 联系电话:***********九、说明:*、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单位及广西桂春******提出质疑。质疑竟标人如对业主单位和广西桂春******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桂春******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联系人:胡威 质疑电话:***********/****-*******(*)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广西桂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