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执法车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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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委托,就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执法车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执法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JZC[****]JZ***二、竞谈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三、竞谈信息:竞谈日期:****年*月*日**时整竞谈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小组名单:杨耀富、周国庄、王宏宇四、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名称:南阳******项目成交金额:伍拾玖万贰仟贰佰元整(¥******元)成交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到位成交供应商地址:南阳市百里奚路与建设西路交叉口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和发改办价格[****]***号文规定的货物类上限标准计算方法及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元。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技术参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郑州日产锐骐皮卡郑州日产锐骐皮卡ZD**两驱皮卡辆******郑州日产NV***郑州日产NV*** CVT*.*豪华辆*******
五、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长江东路***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地址:南阳市两相路盛世御苑小区*号楼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