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三门峡市湖滨区新兴村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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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的委托,就三门峡市湖滨区新兴村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三门峡市湖滨区新兴村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二、项目概况:计划占地面积约***亩,征迁户数***户,征收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回迁安置房****套,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总投资约*****万元。三、拟定供应商名称:三门峡市湖滨******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及《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湖滨区新兴村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的决定》(三湖政〔****〕*号)文件精神,此项目是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三门峡市湖滨******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负责项目融资。五、公示期限及公示发布媒体 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发布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六、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五原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区信访局院内联系人(电话):张先生(****-*******)采购代理机构:******三门峡办事处地址:五原路西段市工商联大厦B座***室 联系人(电话):李女士(****-*******)电子邮箱:hnhd***@***.com有关单位和当事人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提出意见(必须携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书面意见及证明材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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