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寿宁县犀溪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净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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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寿宁县犀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对[******]FJSHYZB[GK]*******-*、寿宁县犀溪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净水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招标编号:[******]FJSHYZB[GK]*******-**、项目名称:寿宁县犀溪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净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内容及要求: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 *-* 净水设备 否 *(套) *******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按照第二十三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按照第二十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 属于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认证、*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售价:*元*、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开标时间及地点:****-**-** **:**,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告期限:*个工作日。**、本项目采购人:寿宁县犀溪镇人民政府地址:寿宁县犀溪镇北浦中路**号联系人姓名:小余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号锦绣茗苑*幢****室项目联系人:小李联系电话:****-*******网址:***.******.***.cn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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