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软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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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软件的公示
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软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财政票据电子化软件,包含财政票据管理系统财政端软件、财政票据管理系统标准智能加密卡单位管理端和单位开票端软件,要求能通过网络与省、市财政部门财政票据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具有可扩展性,便于与相关系统对接、互联。
项目预算:**.*万元。
具体业务需求及功能要求见附件。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根据辽宁省财政票据监管中心《关于加快推进票据电子化改革的通知》要求,我局拟采购电子化改革所需软件。根据《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中规定,本项目属于第三条第一款中第*项,按照统一标准在全国或区域性实施的采购项目,已经过上级国家机关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或其他方式确定了唯一供应商并有文件依据(辽财非【****】***号)。因此,就此项目我局申请拟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号
四、专家组成员黄思源、王勇、詹兆天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要求,结合其他各市实际采购情况,认定本次采购软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同意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
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鞍山市财政局采购处备查。
采购人: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单位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号
联系人:徐杰
电话: ****-*******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单位地址: 鞍山市南胜利路*号
联系人:刘丽
电话:****-*******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