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秀峰区“围猎”系统设备采购(GLZFCG2018A0099)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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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就本次公开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秀峰区“围猎”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LZFCG****A****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多警种合成作战平台*套、人像管理系统平台*套、人员智能分析系统*台、重点人员库*套、人像存储系统*套、存储硬盘**块。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定后十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三、公告媒体及日期:已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采购公告。四、结果信息: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家的,本项目废标。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购人名称: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号联系人:梁华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 桂林市七星区空明西路**号金辉大厦*楼项目联系人:莫凡; 联系电话:****-*******;传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六、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本项目服务代理为参照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本项目流标,不收取代理服务费。七、结果公告期限:自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