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野战食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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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野战食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野战食品采购项目编号:XM-****-****-A***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先生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地址:沈阳市于洪区赤山路**号联系方式:吕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室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野战食品采购 包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保质期 ** 红烧猪肉罐头 ***克***罐/箱 箱 **** *年 红烧牛肉罐头 ***克***罐/箱 箱 **** *年 午餐肉罐头 ***克***罐/箱 箱 **** *年 红烧整元蹄罐头 ***克***罐/箱 箱 **** *年 美味香干罐头 ***克***罐/箱 箱 **** *年半 辣味雪菜罐头 ***克***罐/箱 箱 **** *年 酸辣菜罐头 ***克***罐/箱 箱 **** *年 金枪鱼罐头 ***克***罐/箱 箱 **** *年 豆鼓鲮鱼罐头 ***克***罐/箱 箱 **** *年 凉拌菜罐头 ***克***罐/箱 箱 **** *年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日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辽宁省)(具体实际以签订合同为准) 说明 *、报价包含税金、运杂费等相关费用;*、投标人对所投包的招标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不发生关联关系;*.近*年未被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过行政处罚或无不良记录的;*.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具有军队或武警部队野战食品采购业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遵守有关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军队、武警部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安全、环保、质量标准;*.投标人若不是生产制造商,销售或代理企业必须提供生产制造商产品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同一个制造商对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室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报名购买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楼会议室)七、其它补充事宜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