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边防总队车辆3包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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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边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边防总队车辆*包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边防总队车辆*包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ZCZB-****-***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勾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边防总队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天翼路**号联系方式:勾助理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河北******代理机构联系人:齐丽坤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号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投资额:**万元; 采购内容:*.*L豪华客车(**座),共*台。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 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包含相应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在报名时验原件,并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石家庄市新华路靶场街丽景国际***室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边防总队四楼会议室(石家庄市新华区天翼路**号)七、其它补充事宜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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