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潜山经济开发区东干渠截污工程东外环排放口改造工程一体化泵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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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经济开发区东干渠截污工程东外环排放口改造工程一体化泵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访问次数:潜山经济开发区东干渠截污工程东外环排放口改造工程一体化泵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一、鉴于供应商所提出的“疑问”,现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澄清解答如下:序号投标人答疑项目及内容澄清解答*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内一体化泵站筒体为DN****×****。设计图纸的地面标高为:**.**m,泵站底部标高为:**.**m,按设计图纸标高计算,一体化泵站筒体高度应为*.*m(地面标高至筒底底部标高距离),****的高度包含了泵站顶盖高度及抗浮底的高度。问:以哪个为准?泵站筒体高度以****mm为准。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内一体化泵站出口为DN***,设计图纸的出水口标注为DN***。问:以哪个为准?一体化泵站出口以DN***为准。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相关内容,且未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问:本次招标的设备为一体化泵站,该设备是属于水处理设备的一种。营业执照中的水处理设备是否认同为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相关内容。认同为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相关内容*招标图纸内有安防系统、UPS电源、附件管线等要求,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内未有安防系统,UPS电源、附件管线等要求,是否在本次采购范围内。安防系统、UPS电源、附件管线已包含在本次采购范围内二、本“澄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关于《潜山县开发区东干渠截污工程东外环排放口改造工程》污水一体化提升泵站的相关说明 采购人:安徽省潜山经******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