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淄博市张店区科苑小学体育场升级改造项目监理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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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淄博市张店区科苑小学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项目名称:淄博市张店区科苑小学体育场升级改造项目监理编制时间:****年*月**日一、项目概况及资格要求:*、项目名称:淄博市张店区科苑小学体育场升级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地点:淄博市张店区科苑小学。*、监理范围:淄博市张店区科苑小学体育场升级改造工程所有内容的施工与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为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年。*、监理工程质量等级:合格。二、勘察现场: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费用自理。三、工程质量、监理规范和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监理规范: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技术规范:执行建设部有关建筑工程技术规范。如有差异,共同会商确定。*、监理人员配置:执行现行山东省建筑工程监理人员最少人数配置要求。四、其他要求*、派往本工程现场的项目总监必须常驻工地,在监理服务期内采购人将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到场检查,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派往本工程现场的项目总监及各专业监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一致且须固定,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中途变更,监理工作中如出现监理人员失职、违规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更换人员,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从监理费中扣减;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五、政策功能:(一)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的采购节能产品的,在资格条件中明确,则不需要进行加分。属于节能产品目录中不需要强制采用节能产品的,则需要进行加分。(*)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所投产品属于最新一期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及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在质量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质量评标总分值×*%×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本项计分以供应商单独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及最新一期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质量评审加分。(二)小微企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现场,供应商须单独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及《从业人员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原件及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小微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三)监狱企业给予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现场,供应商须单独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供应商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条件,须在开标现场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注: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六、论证意见:无七、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八、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月**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九、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科苑小学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南九巷*号 联系人:高校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楼 联系人:薛先生 伊先生 联系电话:****-******* *********** ***********邮箱:****** 发布人:山东******发布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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