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歙县]安徽省歙县溪头镇洪村口废弃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的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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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歙县溪头镇洪村口废弃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受歙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SXGC****Z***、安徽省歙县溪头镇洪村口废弃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进行招标,于(****年**月**日)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 名称 ****** / / 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国家创新产业园A*楼*F / / 资料公示 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 / 中标金额(元) *******.** / / 工期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服务要求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 / / / 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姓名: 任雪梅 / / 证书注册编号: 皖************ / / 招标人 名称 歙县国土资源局 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 黄山市歙县徽城镇新安路**号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江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歙县金泰广场*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方先生 ****-******* 公示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 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备注:*、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招标人:歙县国土资源局 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