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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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QZW-****-***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采购人名称:交警大队 采购人地址 :抚宁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新国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抚宁区长征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卢静娜 ****-******* 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用途 : 交通电子设备采购,包括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detail##_##_# 项目实施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有良好的售后能力,且履行招标中的各项规定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与本项目相适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有意的投标人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未三证合一企业需提供本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未三证合一企业需提供本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企业近三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三份并加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秦******(秦皇岛市抚宁区长征路***号三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时刻说明:上午*:**-**:**,下午**:**-**:**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供货时间:**天(日历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交通电子设备采购,包括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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