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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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 涪国土告[****]**号 ****-**-** 经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FL****-**-**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涪陵区中山路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交地备注: *、起始价:*****万元。 *、住宅年限**年,商业年限**年。*、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本宗地竞得者须按照不低于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且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标准在物业区域无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装修房屋,具备水电使用功能,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物业服务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层。*、根据《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涪府发〔****〕***号)及其《补充通知》(涪府发〔****〕***号)的要求,本宗地竞得者须按每***户无偿提供使用面积**平方米、不足***户的按**平方米提供精装房的标准,向当地街道办事处缴纳社区用房建设经费。*、根据《涪陵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细则》的要求,本宗地竞得者须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根据《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生/千人)和幼儿园涉及规范相关规定,本宗地须按每班不大于**生的标准无偿同步建设不少于*个班的社区幼儿园,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不少于****平方米,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建成后幼儿园的产权等无偿移交重庆市涪陵国有******,无偿移交的幼儿园建筑面积不纳入本地块容积率核算。其他事宜与涪陵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衔接。*、根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规涪陵条件函〔****〕****号)要求,本宗地竞得者须配建公共停车场(库),车位数量不少于该地块配套停车位的**%且不少于**个,公共停车场(库)应相对独立集中设置,并设置相对独立的对外人行和车行出入通道。公共停车场(库)享受《关于印发鼓励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实施意见》(涪陵府办发〔****〕**号)相关鼓励政策。*、根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规涪陵条件函〔****〕****号)要求,本宗地竞得者须无偿同步规划建设该地块西侧规划范围内的公园绿地,公园绿地设计方案须征求城市管理局意见,并同步单独报审。公园绿地东南侧须规划建设一条不小于*米的连接中山西路和人民东路的人行通道,并配建一所公厕和一处垃圾收集站,其建筑面积各不小于**平方米,公厕和垃圾收集站应设置直接通至室外的易于识别的便捷的单独出入口,全天候开放,公厕应配建不少于*个的室外临时停车位,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涪陵区城管局。*、FL****-**-**号地块内应配建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平方米,应有易于识别的独立出入口。**、FL****-**-**号地块竞得者须对东侧规划范围线内需进行环境综合整治,与出让地块统一规划、同步实施。**、FL****-**-**号地块须按重庆市装配式建筑标准要求建设,装配率不低于**%,应达到重庆市装配式建筑示范标准。**、FL****-**-**号地块新建建(构)筑物不得占压和遮挡现有管线和箱涵,并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留出安全保护距离;若需搬迁管线等,由本宗地竞得者自行出资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本宗地其他规划设计指标详见《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规涪陵条件函〔****〕****号)。**、FL****-**-**号地块竞买人须持有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的批准文件,且须书面向涪陵区人民政府承诺该地块上的项目建成后能获得“重庆市巴渝杯奖”和“重庆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称号、并力争获得“全国鲁班奖”和“全国装配式示范项目”称号,竞买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涪陵区人民政府对该书面承诺的审查意见。**、FL****-**-**号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参与本宗地竞买的企业需具备三级或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自然人或联合体参与竞买的,须承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新成立公司具备三级或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FL****-**-**号地块竞得者须在****年**月**日之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FL****-**-**号地块权属来源为旧城拆迁后的国有建设用地,不需要补充使用地票。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黄先生、郑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中信银行重庆涪陵支行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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