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河南省巩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巩义市地方税务局移动办公系统三期开发及运行维护、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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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河南省巩义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就巩义市地方税务局移动办公系统三期开发及运行维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协商、定标,现就本次协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 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项目名称:巩义市地方税务局移动办公系统三期开发及运行维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豫财单一采购-****-****.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掌上办公系统的三期开发,对功能进行扩展和网络安全进行升级,对原有软件进行深度开发,采购相应安全设备等。*.* 预算金额:**万元*.*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郑州分公司***.******.***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号*号楼*. 协商信息*.*协商日期:****年*月**日**:***.* 协商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评标室*.* 协商小组名单:张文峰、于田青、孙书元 *. 成交信息*.* 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郑州分公司 *.* 唯一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号*号楼 *.* 成交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基本概况:巩义市地方税务局移动办公系统三期开发及运行维护、设备采购*.*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 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元,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元*.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购人:河南省巩义市地方税务局 地 址:巩义市杜甫路**号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B座*楼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电 话:****-********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年*月**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