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昆区财政局会计代理记账服务机构资质入围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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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昆区财政局会计代理记账服务机构资质入围项目编号:包采公〔****〕****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营业范围具有本项目的执业资格,在包头行政区域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具备*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会计师证)的专职从业人员;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昆区财政局采购人地址:昆区党政大楼采购人联系人:王晓兵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乐园东门南***米处*号楼三层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包头西友谊大街支项目负责人:徐巍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招标公告.docx包号评审日期 入围供应商 备注A****年**月**日 包******、包头市******、包******石拐分公司 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评审成员:菅俐婷 张利君 李翠荣 杨学成 翁海春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昆区财政局、包******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