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有关徐汇智慧公安居民社区智能管理及安防系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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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徐汇智慧公安居民社区智能管理及安防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同时经信用信息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徐汇智慧公安居民社区智能管理及安防系统建设*、招标编号:徐采中招****-***(代理机构内部编号:徐采中招****-***)*、预算编号:**-**-z******、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次采购的徐汇智慧公安居民社区智能管理及安防系统建设项目包括小区感知端建设、数据治理与网络互联、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含街道管理模块、公安管理模块)、场景探索及相关的窄带物联网终端、网络、机房机柜和裸光纤租赁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范围包括:上述采购内容所涉及的系统设计、软硬件产品开发采购、系统集成、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及保修等。*、交付地址:公安局徐汇分局指定地点。*、交付日期:项目分阶段于****年**月底前完成。*、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详见其他事项相关要求三、招标文件的获取(一)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以上证照原件经采购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时间:****年*月**日-*月**日上午*:**--**:**,下午**:**--**:**(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南宁路***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号楼***室(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招标文件。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南宁路***号徐汇区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号楼***室。*、开标地点:徐汇区南宁路***号***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整于南宁路***号徐汇区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号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本次招标采购由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不向投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徐汇区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年*月**日上午**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采购中心将在****年*月**日下午**点前以传真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安局徐汇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徐汇区天钥桥路***号 地址:南宁路***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陈军明 联系人:曾妮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