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洛阳市定鼎门街(关林路-通衢路)路灯照明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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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受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委托,就洛阳市定鼎门街(关林路-通衢路)路灯照明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市定鼎门街(关林路-通衢路)路灯照明采购项目;HNCA****-ZB**-***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号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洛阳市定鼎门街(关林路-通衢路)路灯照明采购项目包含双臂路灯、四头路灯、电缆等采购安装(数量、形状、规格型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五、评标日期及地点:****年*月**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常兴明、宋家权、张子荣、李斌、李鹏七、中标候选人名称和地址: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地址:高邮市郭集工业集中区中标金额:大写:壹佰壹拾伍万伍仟壹佰壹拾肆元肆角陆分小写:*******.**元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三、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元,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采购单位: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地 址: 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联系人:陈女士电 话:****-********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楼***室联系人:史先生 电 话:****-********邮箱:chenganzb@***.com十六、附: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洛阳市定鼎门街(关林路-通衢路)路灯照明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点击下载]河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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