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光山县兴隆南路南延伸至滨河北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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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兴隆南路南延伸至滨河北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受光山县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就光山县兴隆南路南延伸至滨河北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光山县兴隆南路南延伸至滨河北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号二、招标公告媒体及项目编号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三、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委成员:王立志、刘业庆、杨军、倪向红、余克军四、中标信息经评标小组评审,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吴永清 证书编号:豫************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顾云翔 证书编号:豫************ 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张海军 证书编号:豫************二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施工标段中标价的*.**% 项目总监:何元勇 证书编号:********第二中标候选人:信阳市******投标报价:施工标段中标价的*.*% 项目总监:李柏林 证书编号:********第三中标候选人:潢川******投标报价:施工标段中标价的*.**% 项目总监:刘建国 证书编号:********五、项目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公示起*日本项目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函时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质疑函以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光山县公路管理局地 址:光山县弦山北路联系人:余主任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国基路花园SOHO*栋B座***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光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