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惠州市光大水泥企业有限公司新梁屋石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 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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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新梁屋石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的要求,需开展惠******新梁屋石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一)项目名称:惠******新梁屋石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二)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水口村(三)项目概况:本矿山开发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凹陷开采法,矿区面积*.**km*,开采标高+**m~-**m,矿区保有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b+***)*****.**kt,其中经济的基础储量(***b)*****.**kt,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kt。设计矿山总服务年限:**.*年。矿山目前已形成二个采区,即西采区和东采区,设计西采区做为前期开采,待西采区开采完成后,再开采东采区。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一)工作程序:环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第一阶段,开展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子,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制订工作方案。第二阶段进行进一步工程分析,开展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第三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二)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二)主要事项:(*)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四、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即日起**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惠******新梁屋石场联系人:段工 电话:***********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水口村新梁屋石场邮编:******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评价单位:******联系人:欧工 电话:***-********电子邮箱:app@hfhbco.cn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暄悦东街**号叁悦广场C塔三楼邮编:******发布单位:惠******新梁屋石场评价单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