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关于孟津县汇兴水务有限公司孟津县第三水厂部分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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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孟津县第三水厂部分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委托,就孟津县第三水厂部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孟津县第三水厂部分设备采购项目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孟公交易建设【****】***号三、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一标段:******元;二标段:******元。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孟津县第三水厂部分设备采购项目,共两个标段,一标段流量计,二标段水泵。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六、评标日期及地点:****年*月**日*时**分;洛阳市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七、评标委员会名单: 冯树枝、薛晓东、吉文峰、裴新军、张迎辉;八、中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一标段:名称:****** 地址: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工业园区一路 联系人:程玉田 电话:*********** 二标段:名称:******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北部软件园乐富智汇园**幢****室 联系人:梁建忠 电话: ***********九、中标价格: 一标段******元, 二标段******元;十、公示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十一、公告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十二、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十三、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名 称:****** 单位地址:孟津县黄河路东段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电话和电子邮箱:名称:******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金典水晶*号*号楼***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