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清远支队2018年度采购营产营具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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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DHC*******)(采购单位内部存档编号:XM-****-****-A***)一、******于****年*月**日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cn)******网站(***.******.***)上提交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清远支队****年度采购营产营具项目(项目编号:GDHC*******)(采购单位内部存档编号:XM-****-****-A***)(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根据实际情况原因,现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一、投标邀请函”中“*.* 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年*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现修改为:“*.* 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年*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其他内容不变。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年 *月**日**时**分三、联系事项:(一)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清远支队联 系 人:孔先生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号区(二)招标代理机构:******联 系 人:潘先生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五号楼**层**号(三)项目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特此公告。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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