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关于“武穴市二水厂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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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CG***各投标人:经研究,现对武穴市二水厂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企业综合实力第*项:“投标人具有驰名商标得*分。”其中,具有驰名商标的认证商品是指水质分析仪相关产品。*、原招标文件中: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其中,厂家授权书中大肠菌群在线监测仪设备可以不是唯一授权。*、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本日**:** 时起开始受理投标文件),现延期至****年*月**日**:**时(本日**:** 时起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前,现延期至****年*月**日下午**:**时前。本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补充、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中与此文件有不同之处,以此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与此相关的内容作相应变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