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建始县政府采购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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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始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号计划下达函,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建始县教育局委托,就建始县校园超市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年*月*日在建始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年*月*日发出JSCGZX[****]***C竞争性谈判文件,建始******领取谈判文件。截止****年*月**日**:**谈判时间,仅建始******递交谈判申请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予以废标。应采购单位采购之需求,经报采购办同意后继续按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年*月**日第二次在建始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年*月**日发出JSCGZX[****]***C-*竞争性谈判文件,建始******领取谈判文件。截止****年*月**日**:**谈判时间,仍只有建始******递交谈判申请文件。二次采购仍未成功。教育局请示县政府批示,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年*月*日在建始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年*月*日发出JSCGZX[****]***C-*采购文件,建始******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该公司于****年*月**日*:**时前递交报价文件。本次采购小组由三人组成,采购人代表谭海舟同志,专家邱代华同志,现场监督代表采购办向文州同志。参加会议的还有冉兰阶同志、谭家炬同志、刘诗林同志、秦明平同志、吴斌常同志、杨英华同志(代表教育局与供应商谈判)。经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建始******报价文件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为有效报价文件。采购小组就建始县校园超市出租服务质量、出租价格等方面与供货方建始******进行友好洽谈,就“校园超市租赁费按超市总营业额的**%计算缴纳、但最低不得低于***万元”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第三次采购未成功。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