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涪陵区2018年中小学课桌椅(凳)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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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项目号:**A****),对 涪陵区****年中小学课桌椅(凳)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备注涪陵区****年中小学课桌椅(凳)采购***.******.***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金额为***.*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经营范围中应包含生产或销售课桌、钢木家具)(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查验原件,未提供原件视为不满足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查验原件,未提供原件视为不满足特定资格条件)。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cn)、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年*月*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投标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号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楼)。(五)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时。(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日指定标室。(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开标前应到账(现金不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保证金缴纳凭证随身携带备查。(二)投标保证金账户(二者选其一)*、账户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账 号:*******************、账户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涪陵支行账 号:****************(三)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投标保证金退还参照《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办法》执行(网址:http://***.******.***/lbv*/n_newsdetail.aspx?VnVgmKzVM*kG*Gdffeq*xv*A*Dz*zdZU*cisImbSZ*s=)。交易中心收到采购人退还委托函后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cn)、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我中心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联系人:彭云电 话:***-********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黎明路**号(二)采购代理机构:(三)交易中心服务电话:***-********(四)投标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五)询问和质疑相关问题:*、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咨询或提出质疑并由采购人答复;对采购程序、采购结果及其他问题有异议的,向交易中心咨询或提出质疑并由交易中心答复。*、质疑的受理:涉及采购人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到采购人处;涉及交易中心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到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接件”处(涪陵区顺江大道*号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楼)。*、质疑函制作说明:质疑函应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及要求制作(质疑函范本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cn)“政策法规”板块下载)*、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质疑函,将可能影响质疑函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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