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海关金陵海关办公大楼安防改造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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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海关的委托,就“金陵海关办公大楼安防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XTC-*******)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一、项目信息项目编号:GXTC-*******项目名称:金陵海关办公大楼安防改造工程项目联系人:陆主任 联系方式:***-********二、采购单位信息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海关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陆主任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海关金陵海关办公大楼安防改造工程中标公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海关的委托,就“金陵海关办公大楼安防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XTC-*******)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一、项目信息项目编号:GXTC-*******项目名称:金陵海关办公大楼安防改造工程项目联系人:陆主任联系方式:***-********二、采购单位信息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海关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陆主任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业国际城*栋****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敏慧、徐乙丹***-********四、成交信息招标文件编号:GXTC-*******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中标日期:****年**月**日总成交金额:***.*****万元(人民币)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福州市马尾区快安路*-*号***.*****万元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费用为各项目招标预算价或控制价的百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代强、柏屏、刘建华、周振华、席红泽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金陵海关办公大楼安防改造工程中标公告******受中国人民共和国金陵海关的委托,于****年*月**日就金陵海关办公大楼安防改造工程(编号:GXTC-*******)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GXTC-*******二、项目名称:金陵海关办公大楼安防改造工程三、项目限价(元):*******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路*-*号中标价(元):*******.*六、评审日期:****-*-**评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业国际城*栋****室评标委员会成员:代强、柏屏、刘建华、周振华、席红泽七、专家评审意见:无。八、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代理机构:******执行机构:******江苏分公司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业国际城*栋****室邮政编码:******联系人:赵敏慧、徐乙丹电话/传真:***-********邮箱:gxzbjszbb@***.com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标的名称:金陵海关办公大楼安防改造工程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万元服务要求:①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②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标准: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③相关系统软件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七、其它补充事宜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业国际城*栋****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工、胡工***-********五、中标信息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中标日期:****年**月**日总中标金额:***.***** 万元(人民币)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福州市马尾区快安路*-*号***.*****万元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费用为各项目招标预算价或控制价的百分之一评审专家名单:代强、柏屏、刘建华、周振华、席红泽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标的名称:金陵海关办公大楼安防改造工程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万元服务要求:①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②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标准: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③相关系统软件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六、其它补充事宜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