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1216”工程信息系统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项目名称:包头市“****”工程信息系统项目项目编号:包采邀〔****〕**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邀请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需同时具备人防信息系统建设保密项目设计(施工)甲级资质和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七)投标人近三年需具有人防信息系统工程业绩;(八)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同时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予以证明;(九)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http://***.******.***.cn);(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张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项目负责人:邢瑞芳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转***采购文件:信息化施工预审公告.doc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河北******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号 评审成员:谢芳 陈平 宝林 李根 王利健 崔文平 杨建平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蒙古******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