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泰安高新区建设局泰安高新区凤凰河公园补水处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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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高新区建设局泰安高新区凤凰河公园补水处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项目答疑澄清文件*、是否允许联合体?招标文件前后冲突?答: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要求运营方确保出水量****m*/d,为此设计是考虑余量是否可以?答:出水口水量计量****m*/d的合格景观水为招标预定量。投标人应通过实地调研,充分考虑进水水质水量波动情况,合理设定相应参数。*、投标无效条款第(**)条,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何认定低于成本价?依据?答: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内容具体评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是否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等同?答:是。*、如因不可抗力事件、一方违约、重大法律变动、重大原因处理水消失等需要调整EPCO合作期限的,需经双方协商并财政评审后报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签定补充合同。*、第三章评标办法***.******.***价格部分保底水量(**分),评分标准澄清如下: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保底水量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满分,其他的保底水量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保底水量部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保底水量应为***的整倍数。其余内容不变。注:请各投标人收到本答疑后,在*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格式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限未回复视为同意和接受本答疑内容。采购人:泰安高新区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日 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