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肇庆市高要区闽富新型墙体材料厂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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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闽富新型墙体材料厂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公示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内容)审批结果备注*肇庆市高要区闽富新型墙体材料厂技改、扩建项目肇庆市高要区闽富新型墙体材料厂肇庆市高要区白土镇下山村白坟头岗(土名),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 东经***°****.**"项目技改、扩建后,总投资增至****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增至***万元。项目技改、扩建后,对原有项目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并重新调整厂区的布局,项目技改、扩建后,淘汰原有的轮窑等落后设施设备,技改、扩建后增加单道隧道窑共*道,及配套的相关设备设施,提高生产效率,扩大产能。项目技改、扩建后主要从事非黏土烧结多孔砖、非黏土烧结空心砖、烧结装饰空心砖、烧结路面空心砖的加工生产,预计年生产非黏土烧结多孔砖****万标块、非黏土烧结空心砖****万标块、烧结装饰空心砖****万标块、烧结路面空心砖****万标块,生产规模共计*****万标块/年。项目技改、扩建后,职工人数调整为**人,均不在厂区内就餐,项目厂区内设宿舍,工作制度不变,仍为年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时,生产班制为三班制。根据高要区砖厂整治要求,砖厂项目暂停审批。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环境保护局或高要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肇庆市高要区环境保护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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