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鹰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农副食品加工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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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号)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第**号令)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通知》(赣环财字〔****〕**号) 要求,现就全市开展农副食品加工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领范围(一)农副食品加工行业中屠宰及肉类加工类适用范围是指具有畜禽宰杀、畜禽肉制品加工和副产品加工(天然肠衣加工、畜禽油脂加工等)生产行为的排污单位及专门处理屠宰及肉类加工废水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含有的肉类分割、羽绒清洗、清洁蛋、无害化处理(焚烧、化制)等也在此发证范围。年屠宰生猪**万头及以上、肉牛*万头及以上、肉羊**万头及以上、禽类****万只及以上的属于实施重点管理的行业,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其他属于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由各(区)市环保局负责核发。(二)农副食品加工行业中其他农副食品加工类适用范围是指具有以谷类、薯类和豆类等含淀粉的农产品为原料生产淀粉(乳),或以淀粉(乳)为原料生产淀粉糖(糖醇除外)、变性淀粉、淀粉制品(粉丝、粉条、粉皮、凉粉、粮皮等)等生产行为的排污单位。淀粉工业排污单位含有的胚芽、纤维、蛋白粉、谷朊粉以及葡萄糖酸盐也在此发证范围。年加工能力**万吨玉米或者*.*万吨薯类及以上的淀粉生产或者年产能*万吨及以上的淀粉制品生产(含发酵工艺的淀粉制品除外)的属于实施重点管理的行业,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其他属于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由各区(市)环保局负责核发。二、申领时限(一)纳入发证范围的农副食品加工行业企业应于****年*月**日前完成申请工作,****年*月**日前完成核发工作。三、核发机关市环保局负责全市农副食品加工行业中实施重点管理的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其中实施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由各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核发工作。四、申请程序(一)纳入发证范围的企业(以下简称“申领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HJ***.*-****) 要求编制申请材料,企业应对申请材料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二)申领企业应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公众端网址:http://***.******.***.cn)上注册,按要求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上传《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承诺书》等申请材料,按规定开展申请前信息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三)申领企业应按规定完成申请前信息公开后,在信息平台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保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五、联系电话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环保局监督管理科  ****-******* 特此公告。鹰潭市环境保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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